焦市监〔2022〕17号 关于公示焦作市2021年度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的公告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为持续抓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文明焦作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思想认知,大力营造健康和谐、文明诚信的社会环境,扎实推进“六文明”行动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2021年度焦作市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市场主体广泛开展了“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创评活动。通过各级文明办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把关、逐级推荐,经研究,决定对在2021年度文明诚信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96家文明诚信单位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公众监督。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将撤销其公示资格。 附件:2021年度焦作市文明诚信单位名单.docx 2022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