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南庆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花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2.生产日期/批号 2018-07-2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食药监药罚【2018】8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产品、食品添加剂,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260.00元;罚款70000.00元。罚没款合计7126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1.内包间环境潮湿。2.包装间封口老化,导致储存过程中被污染。3.生产过程中防护不当造成霉菌污染,人员手部消毒不彻底衣服、物料不洁净。 2.企业整改情况 1.内包间增加集气罩、离心风机各4台。2.包装间增加封口机3台。3.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的关键控制点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带入霉菌。4.每天车间内部、人员工作服进行清洗、紫外线杀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