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南庆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浓香八珍黑芝麻糊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18-09-1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食药监药罚【2018】8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产品、食品添加剂,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98.00元;罚款70000.00元。罚没款合计70198.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1.可能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原料水分过高加速油脂的酸败。2.产品储存条件不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2.企业整改情况 1.严把原料购进关,确保无误后方可入库。2.内包间增加集气罩、离心风机各4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