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6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县卫兵诚信志远水果店经营的1批次香蕉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腈苯唑、吡唑醚菌酯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10-0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食药罚〔 2019 〕9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91.2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原产地农药超标。 2.企业整改情况 购进时加强原产地证明和农药残留检测管理。
|